国家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也称为公有权或政府所有权,是代表社区的国家或公共机构的行业,资产或企业的所有权,而不是个人或私人方。公众所有权特别是指向消费者出售商品和服务的行业,与政府一般预算资助的公共物品和政府服务不同。公众所有权可以在国家,地区,地方或市政级别进行;或可以参考归属于自动公共企业的非政府所有权。公众所有权是三种主要的财产所有权形式之一,与私人,集体/合作社和共同所有权区别开来。
在基于市场的经济体中,国有资产经常作为联合股票公司管理和运营,政府拥有全部或控制公司股份的股份。此表格通常称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可能会以非营利性公司的形式运营,因为可能不需要产生利润;作为竞争部门的商业企业;或作为自然垄断。政府还可以使用他们拥有的盈利实体来支持一般预算。从其他形式的公共财产中创建国有企业称为公司化。
在苏联型经济体中,国家财产是行业作为财产的主要形式。该州对土地和自然资源进行了垄断,在名义计划经济的法律框架下运营的企业,因此根据市场和混合经济体中的企业的标准不同。
国有化是将私人或市政资产转移到中央政府或国家实体的过程。市政化是将私人或国家资产转移到市政政府的过程。
国有企业
一家国有企业是由政府实体在资本主义市场或混合经济中拥有的商业企业。国家对商业企业的所有权的原因是,所讨论的企业是自然的垄断,或者是因为政府正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国有企业可能会或可能不会以广泛的商业方式运作,并且可能在其活动领域垄断。将公共实体和政府机构转变为政府拥有的公司有时是私有化的先驱。
州资本主义经济体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拥有高度政府拥有的企业。
与社会主义的关系
公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社会所有权的子集,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定义特征。但是,国家的所有权和国有化本身并不是社会主义者,因为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它们可以在各种不同的政治和经济体系中存在。国家所有权本身并不意味着收入权利属于整个社会的社会所有权。因此,国家所有权只是公有所有权的一种可能表达,这本身就是社会所有权概念的一种变体。
在社会主义的背景下,公有权意味着,由公有资产产生的盈余产品以社会股息的形式产生的,而不是独特的私人资本所有者。国营行业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从专业的技术官僚管理到指导工人的自我管理。在传统的非市场社会主义概念中,公有权是巩固生产手段,作为建立经济计划的先驱,以根据政府或国家要求组织之间资源分配。
国家所有权被提倡作为实际关注的社会所有权形式,该州被视为拥有和经营生产资料的明显候选人。支持者认为,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国家将管理资源和生产,以使公众受益。作为社会所有权的一种形式,国家所有权可能与合作社和共同所有权形成对比。社会主义理论和政治意识形态有利于国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可能被标记为国家社会主义。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在社会主义:乌托邦和科学方面被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认可,因为它本身并没有消除资本主义,包括资本积累和工资劳动的结构。恩格斯认为,国家对商业工业的所有权将代表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包括国家对大型生产和制造的所有权和管理。
在英国内部,公众所有权主要与工党(左翼民主社会主义党)有关,特别是由于1918年创建了“工党宣言”第四条的原因。协会成员西德尼·韦伯(Sidney Webb)。
用户权利
当资源的所有权归属于州或州的任何分支机构(例如地方当局)时,个人使用“权利”是基于州的管理政策,尽管这些权利不是财产权,因为它们是不可传输的。例如,如果将一个家庭分配给国有拥有的公寓,它将被授予该公寓的租约,这可能是终生或可以继承的,但是管理和控制权由各个政府部门持有。
公共财产
国家所有权和公共财产之间有一个区别。前者可以指由该分支机构(例如研究实验室)专门使用的特定国家机构或政府部门运营的资产。后者是指全州人口拥有的资产和资源,这些资产和资源主要可供整个公众使用,例如公园(请参阅公共场所)。
批评
在新古典经济理论中,已经使用合同理论研究了国家所有权的可取性。根据基于不完整合同的财产权方法(由Oliver Hart及其合著者开发),所有权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在现行合同中未考虑的意外情况中发生的情况。
Hart,Shleifer和Vishny(1997)的工作是财产权方法的主要应用,以解决国家所有权还是私有制。在他们的模型中,政府和私人公司可以投资以提高公共利益的质量并降低其生产成本。事实证明,私有制会引起强烈的降低成本激励措施,但也可能导致质量差。因此,根据可用的投资技术,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所有权更好。 Hart-Shleifer-wishny理论已在许多方向上扩展。例如,一些作者还考虑了私有制和国家所有权的混合形式。在Hart-Shleifer-wishny模型中,假定所有各方都有相同的信息,而Schmitz(2023)研究了其分析的扩展,允许不对称信息。此外,Hart-Shleifer-wishny模型假设私人政党从提供公共物品的提供中没有任何效用。 Besley和Ghatak(2001)表明,如果私人政党(一个非政府组织)关心公共利益,那么无论政党的投资技术如何。
最近,一些作者表明,如果投资方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如果政府与私人党之间存在讨价还价的摩擦,则投资技术在Besley-Ghatak框架中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