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纳镇受托人
乡镇受托人是美国印第安纳州地方政府的当选官员。乡镇受托人管理着一个乡镇,在印第安纳州是一个县的主要政治分区,与大多数其他州官员共同服务四年。
职责
州法律要求乡镇受托人履行以下职责:
- 保留正式诉讼的书面记录。
- 管理所有乡镇财产兴趣。
- 保持乡镇记录以进行公众检查。
- 参加乡镇立法机构的所有会议。
- 接收并支付乡镇资金。
- 检查和解决所有账户和要求对乡镇收取的费用。
- 根据IC 12-20和IC 12-30-4管理乡镇援助。
- 根据IC 32-26执行围栏观众的职责。
- 根据IC 23-14提供和维护墓地。
- 根据IC 36–8提供的防火保护,除了一个乡镇,该乡镇的合并城市已在IC 36-3-1-6.1下合并了该镇消防部门。
- 根据IC 5-11-13提交年度人员报告。
- 根据IC 36–10提供和维护乡镇公园和社区中心。
- 在IC 15-16-8下破坏有害的植物,有害的杂草和植被等级。
- 根据IC 12-20-16为穷人提供胰岛素。
- 执行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委员会
受托人由一个由三人组成的乡镇董事会协助,其成员也被选为四年任期。董事会的职责包括采用年度预算,担任金融委员会和批准乡镇合同。每年一月,受托人向董事会颁发了一份年度报告,其中显示了该镇的收入,支出,投资和债务。然后,批准的报告将在当地论文中发表以进行公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