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所得税是对他们所赚取的收入或利润(通常称为应纳税收入)对个人或实体(纳税人)征收的税款。所得税通常被计算为应税收入的税率乘以的乘积。税率可能因纳税人的类型或特征和收入类型而有所不同。
税率可能会随着应税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称为毕业或进行性税率)。对公司征收的税款通常称为公司税,通常以统一的利率征收。个人收入通常会以渐进率征税,在将税率应用于每个其他收入单位增加的情况下(例如,所得税的前10,000美元以0%的税,接下来的10,000美元征税为1%,等等)。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免除当地慈善组织免税。投资收入可能与其他类型的收入不同(通常较低)的税率征税。可以允许减少税收的各种信用。一些司法管辖区征收所得税或税收较高的替代基础或收入量度。
纳税人在管辖区的应税收入通常是总收入减去收入的生产费用和其他扣除额。通常,收入中仅包括出售财产的净收益,包括持有的商品。公司股东的收入通常包括公司的利润分配。扣除通常包括所有产生收入或业务费用,包括收回业务资产成本的津贴。许多司法管辖区允许对个人进行名义扣除,并可以扣除一些个人支出。大多数司法管辖区要幺不在管辖范围之外征税收入,要幺允许对其他收入的其他管辖区缴纳税款。非居民仅对司法管辖区内的某些类型的收入征税,但少数例外。
大多数司法管辖区都需要对税收进行自我评估,并要求某些收入的付款人从这些付款中扣除税款。可能需要纳税人提前支付税款。不及时缴税的纳税人通常受到重大罚款,其中可能包括个人监禁。居住在管辖区的纳税人的应税收入通常是总收入减去收入的生产费用和其他扣除。通常,收入中仅包括出售财产的净收益,包括持有的商品。公司股东的收入通常包括公司的利润分配。扣除通常包括所有产生收入或业务费用,包括收回业务资产成本的津贴。许多司法管辖区允许对个人进行名义扣除,并可以扣除一些个人支出。大多数司法管辖区要幺不在管辖范围之外征税收入,要幺允许对其他收入的其他管辖区缴纳税款。非居民仅对司法管辖区内的某些类型的收入征税,但少数例外。
历史

征税收入的概念是现代创新,并以几件事为前提:货币经济,合理准确的帐户,对收入,支出和利润的共同理解以及具有可靠记录的有序社会。
对于文明的大多数历史,这些前提都不存在,税收是基于其他因素。财富,社会地位和所有权的税收(通常是土地和奴隶)都是普遍的。诸如什一税之类的做法或第一果的产品是从远古时代出现的,可以被视为所得税的先驱,但它们缺乏精确性,当然不是基于净增加的概念。
早期的例子
首先所得税通常归因于埃及。在罗马共和国的早期,公共税收包括对拥有财富和财产的适度评估。在正常情况下的税率为1%,有时在战争等情况下会高达3%。这些适中的税收征收了土地,房屋和其他房地产,奴隶,动物,个人物品和货币财富。一个人的财产越多,他们缴纳的税款就越多。从个人那里收取税款。
在公元10年中,新王朝的王曼皇帝(Wang Mang)以专业人士和熟练的劳动力以10%的利润税率,以10%的利润征收了前所未有的所得税。 13年后,他在公元23年后被推翻,在随后的汉朝重新建立的汉朝期间,他的政策得到了恢复。
收入的第一批记录税之一是亨利二世在1188年提出的沙拉丁什一税,以筹集第三次竞争。什一税要求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每个外行人征税其个人收入和可移动财产的十分之一。
1641年,葡萄牙提出了称为Décima的个人所得税。
现代
英国

在布里斯托尔未来的院长亨利·比克(Henry Beeke)的建议下,现代所得税的成立日期通常被接受为1799年。这项所得税是由年轻人威廉·皮特(William Pitt)在1798年12月的预算中向英国提出的,以支付法国革命战争的武器和设备。皮特( Pitt收入超过60英镑(相当于2019年的5,500英镑),收入超过1⁄120),收入超过200英镑的最高磅(10%),最高可提高2先令(10%)。皮特(Pitt)希望新的所得税每年将筹集1000万英镑,但1799年的实际收入总计略高于600万英镑。
皮特的所得税从1799年至1802年征收,当时亨利·阿丁顿(Henry Addington)在爱好和平期间废除了所得税。在皮特(Pitt)因天主教徒解放而辞职后,阿丁顿(Addington)于1801年接任总理。 1803年,阿德丁顿(Addington)在法国的敌对行动推荐时,重新引入了所得税,但在滑铁卢战役一年后,又在1816年再次废除了所得税。这项税的反对者认为它只能用于为战争提供资金,他们希望所有税收记录及其废除。财政总理公开烧毁了记录,但副本保留在税务法院的地下室。

在英国和爱尔兰的英国,罗伯特·皮尔爵士(Robert Peel)爵士根据1842年的《所得税法》重新引入所得税。作为保守派,皮尔在1841年的大选中反对所得税,但预算赤字越来越多,需要新的资金来源。基于Addington模式的新所得税是针对超过150英镑的收入(相当于2019年的16,224英镑)征收的。尽管该措施最初是为了暂时的,但很快就成为英国税收制度的固定装置。
1851年在约瑟夫·休姆(Joseph Hume)的领导下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以调查此事,但没有提出明确的建议。尽管有很多反对意见,但自1852年国库总理威廉·格拉德斯通( William Gladstone)保留了渐进式所得税,并将其扩大以支付克里米亚战争的费用。到1860年代,渐进税已成为英国财政体系中勉强接受的要素。
美国
美国联邦政府于1861年8月5日征收了首次个人所得税,以帮助支付其在美国内战中的战争努力(占所有收入超过800美元的3%)(相当于2022年的20,600美元)。该税在1862年被废除,并取代了另一项所得税。直到1894年,第一个和平时期的所得税才通过威尔逊 - 高尔曼关税。收入超过$ 4000(相当于2022年$ 122,000)的收入比率为2%,这意味着不到10%的家庭支付。所得税的目的是弥补因降低关税而损失的收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所得税违宪,第十修正案禁止美国宪法中未表达的任何权力,除了通过分配直接征税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权力。
1913年, 《美国宪法》第16条修正案使所得税成为美国税收制度的永久固定装置。在1918财政年度,年度内部收入收集首次通过了十亿美元的成绩,到1920年,到1920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税率超过90%。
国家引入所得税的时间表
- 1799–1802 :英国
- 1803–1816 :英国
- 1840年:瑞士
- 1842年:英国
- 1860年:印度
- 1861– 1872年:美国
- 1864年:意大利
- 1872年:法国
- 1887年:日本
- 1891年:新西兰
- 1894–95 :美国
- 1900 :西班牙
- 1903年:丹麦,瑞典
- 1908年:印度尼西亚
- 1911年:挪威
- 1913年:美国
- 1916年:澳大利亚,俄罗斯
- 1918年:加拿大
- 1920年:波兰芬兰
- 1921年:冰岛
- 1924年:巴西,墨西哥
- 1932年:玻利维亚,阿根廷
- 1934年:秘鲁
- 1937年:中国
- 1942年:委内瑞拉
- 2007年:乌拉圭
共同原则
尽管税收规则差异很大,但大多数所得税制度都有某些共同的基本原则。加拿大,中国,德国,新加坡,英国和美国的税收系统遵循以下概述的大多数原则。某些税制(例如印度)可能与以下概述的原则有显著差异。下面的大多数参考文献是示例;请参阅管辖区(例如,澳大利亚的所得税)的具体文章。
纳税人和费率
个人通常以与公司不同的税率征税。个人只包括人类。美国以外的国家税收系统仅在法律组织为公司时将其视为公司。遗产和信托通常受到特殊税收规定。其他应税实体通常被视为合伙企业。在美国,许多实体可以选择被视为公司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作伙伴被视为具有收入,扣除和积分等于其此类合作伙伴项目的份额。
对满足某些最低标准的每个纳税人进行单独税收。许多系统允许已婚个人要求联合评估。许多系统允许对当地组织的受控群体共同评估。
税率差异很大。一些系统对较高的收入量提出了更高的利率。税率时间表可能会根据婚姻状况而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在印度有一个平板率系统,在该平板率系统中,每年25万印度卢比的收入为税率为零,因为那些收入的人在平板率为2,50,001至5,00,000印度卢比的税率为税率为5,00,000英制。是5%。这样,每个平板的利率就会上升,收入高于15,00,000印度卢比的人达到30%。
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通常对非居民的征税不同。除了管辖权内获得的特定类型的收入外,很少有司法管辖区税收非居民。参见,例如,美国外国人对税收的讨论。但是,居民通常对全球所有收入缴纳所得税。少数司法管辖区(尤其是新加坡和香港)仅根据收入或汇给司法管辖区的收入而征税。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纳税人必须在他或她是税务居民的一个司法管辖区缴税,并向他或她不居住的另一个国家缴税。这创造了双重税收的情况,需要评估司法管辖区订立的双重征税避免协议,在这些协议中,将纳税人评估为同一交易的居民和非居民。
通常将居住的人定义为在管辖区中的存在超过183天。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基于组织或管理和控制地点的基础居住。
定义收入
大多数系统都定义收入的税收广泛为居民,但仅对特定类型的收入征税。个人收入中包含的内容可能与实体所包含的收入不同。承认收入的时间可能会因纳税人类型或收入类型而有所不同。
收入通常包括丰富纳税人的大多数类型的收据,包括服务赔偿,商品或其他财产的销售,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年金,养老金以及其他所有项目。许多系统将收入部分或全国退休金或其他国家退休计划支付排除在外。大多数税收制度不包括雇主或国家保险系统提供的收入医疗保健福利。
允许扣除
几乎所有所得税系统都允许居民通过企业和其他一些类型的扣除来减少毛收入。相比之下,非居民通常会缴纳大多数类型的收入总额加上管辖范围内的净业务收入的所得税。
尽管某些类型的费用或活动可能存在限制,但在交易,企业,租金或其他收入活动活动中产生的费用通常是可扣除的。业务费用包括各种成本,以使活动受益。几乎总是允许津贴(作为资本津贴或折旧扣除),以恢复活动中使用的资产成本。关于资本津贴的规则差异很大,并且在资产寿命期间通常比可重视的成本更快地恢复成本。
大多数系统允许个人进行某种概念性扣除额或征收零税的金额。此外,许多系统允许扣除某些类型的个人费用,例如房屋抵押贷款或医疗费用。
商业利润
只有个人或实体进行的业务活动净收入是应纳税的,但少数例外。许多国家要求商业企业准备必须审核的财务报表。这些国家 /地区的税收制度通常将应税收入定义为根据这些财务报表的收入,但很少(如果有)调整。一些司法管辖区将净收入计算为某些类型企业的总收入的固定百分比,尤其是非居民分支机构。
学分
几乎所有系统都允许居民信贷,以支付给其他类型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所得税。因此,在国家一级允许支付给其他国家的所得税。许多所得税制度允许各种信贷的其他信用,这种信用通常是管辖权所独有的。
替代税
一些司法管辖区,尤其是美国及其许多州和瑞士,征收了较高的常规所得税或替代税。瑞士和美国各州通常仅对公司征收这种税,并以资本或类似措施为基础。
行政
所得税通常以两种方式收取:通过直接通过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和/或通过缴纳税款。几乎所有司法管辖区都要求那些向雇员或非居民支付此类付款所得税的人。要扣留的金额是税收本身以固定利率为单位的固定百分比。另外,可以使用税务管理局提供的公式来决定要扣留的金额。通常要求收款人向付款人或政府提供做出决定所需的信息。扣留员工通常被称为“您赚取的薪水”( PAYE )或“付费”。
工人所得税通常由雇主根据预扣或按您的税收制度收取。此类收款不一定是最终税额,因为可能需要工人将工资收入与其他收入和/或扣除扣除以确定实际税收。根据预扣津贴或公式,政府或雇主可以扣留税的计算。
几乎所有系统都要求那些未通过预扣来自我评估税并在最终确定税收之前或付款的那些系统。自我评估意味着纳税人必须对税收进行计算,并将其提交给政府。一些国家向纳税人提供预先计算的估计,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纠正。
按时和自愿全额和自愿缴纳所得税的人的比例(即,不被政府罚款或命令支付更多)被称为自愿合规率。在美国,自愿合规率高于德国或意大利等国家。在具有较大黑市的国家,自愿合规率非常低,可能无法正确计算。
州,省和地方
在有联邦制度的几个国家,次国司法管辖区分别征收所得税。其中包括加拿大,德国,瑞士和美国,省,州或州征收单独的税款。在少数国家,城市也征收所得税。该系统可以与在联邦一级收取的税收合成(如德国)。在魁北克省和美国,联邦和州制度是独立管理的,并且在应税收入的确定方面存在差异。
基于工资的税款
以退休为导向的税(例如社会保障或国家保险)也是一种所得税,尽管通常不提及此类税。在美国,通常以固定利率以工资或自雇每年最高金额征收这些税款。可以以相同或不同的费率向雇主,雇员或两者同时征收税款。
一些司法管辖区还征收雇主收取的税款,以资助失业保险,医疗保健或类似政府的支出。
经济和政策方面

已经提出了有关所得税经济影响的多种相互矛盾的理论。所得税被广泛视为渐进税(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的税收率)。
一些研究表明,所得税对工作时间的数量没有太大影响。
批评
避税策略和漏洞往往会在所得税代码内出现。当纳税人找到避免纳税的法律方法时,它们就会创建。然后,立法者试图通过额外的立法来弥合漏洞。这导致了更复杂的回避策略和立法的恶性循环。恶性循环倾向于使大型公司和有钱人受益,这些公司和富裕的人能够负担得起更加复杂的税收计划的专业费用,从而挑战了即使是边际所得税体系也可以正确地称为渐进式的观念。
所得税施加的劳动力和资本成本较高,因为经济体重减肥,这是由于人们决定不投资资本或有效地利用时间而失去经济活动,因为税收会对这些活动施加的负担。个人和专业顾问还损失了花时间来避免税收行为,而不是经济上的生产活动。
支架蠕变
括号蠕变通常定义为通货膨胀将工资和工资推向较高税率的过程,从而导致财政拖累。但是,即使只有一个税率,或者一个保留在同一税率之内,仍然会出现括号蠕变,从而导致税收所得到的收入比例较高。也就是说,尽管边际税率与通货膨胀保持不变,但平均税率将会提高。
大多数进行性税收系统未针对通货膨胀进行调整。随着工资和薪水在通货膨胀的影响下以名义上的上升,尽管实际上,工资和薪水的价值根本没有增加。净效应是,除非调整税率或括号以补偿,否则实际上税收上涨。
收入类型
许多类型的收入均缴纳所得税,这是非常可变的。这一切都取决于国家及其税法。通常,各国对工资,工资,利息,股息和租金收入的收入征收税收。最典型的工资和工资几乎总是受到雇主扣押的税收。一些一次性付款(例如向员工支付的奖金)应纳税。股息和利息(股票或债券)通常也会征税。
不同国家的税收量差异很大。例如,新加坡,比利时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国家对利息和股息征税,而丹麦,法国和美国等国家对这种类型的收入有很高的所得税。对于通过出售资产或房地产(资本收益)赚取的利润,所得税在国家之间有所不同,并且与任何其他类型的收入不同。租金收入有时也可能缴纳所得税,但许多国家 /地区为这类收入提供扣除甚至豁免。
世界各地


所得税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使用。税收系统差异很大,可以由固定的固定价格,进行性或回归性组成,具体取决于税款的类型。比较世界各地的税率是一个困难且有些主观的企业。大多数国家的税法非常复杂,税收负担在每个国家和次国部门的不同群体上都不同。当然,政府提供的税收回报也有所不同,这使得比较更加困难。
征税收入的国家通常使用两个系统之一:领土或住宅。在领土系统中,只有当地收入(来自该国境内的来源的收入)被征税。在住宅系统中,该国的居民在其全球(本地和外国)收入中被征税,而非居民仅对其当地收入征税。此外,许多国家(尤其是美国)也将其非居民公民征税。
具有住宅税收制度的国家通常允许扣除居民已经以外国收入向其他国家缴纳的税款。许多国家还彼此签署税收条约,以消除或减少双重税收。
国家不一定为个人和公司使用相同的税收制度。例如,法国为个人使用住宅系统,但是针对公司的领土系统,而新加坡则使用相反的情况,而文莱征税公司却不是个人收入。

透明度和公众披露
公开披露个人所得税文件发生在芬兰,挪威和瑞典(截至2000年代末和2010年代初)。自1905年以来,在瑞典,该信息已发表在年度目录Taxeringskalendern中。
也可以看看
- 类别:所得税
- 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