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

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
长标题 一项规定金融服务和市场规定的法案;提供与建筑社会,友好社会,工业和公众社会以及某些其他共同社会有关的某些法定职能的转移;并出于连接的目的。
引用 2000 C.8
引入 阿伦·米尔本 ( 下议院)
日期
御批 2000年6月14日
开始
  • 2001年2月25日
  • 2001年6月18日
  • 2001年9月3日
  • 2001年12月1日
其他立法
废除/撤销
  • 1923年工业保证法
  • 1948年工业保证和友好社会法
修正
  • 2012年金融服务法
  • 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法2016年
  • 薪酬(伦敦资本与金融公司和欺诈赔偿基金)2021号法案
状态:现行立法
最初制定的法规文本
《 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的文本如今(包括英国内部的任何修正案),摘自立法。gov.uk

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C 8 )是英国议会的一项法案,该法案创建了金融服务局(FSA)作为保险,投资业务和银行业的监管机构,以及金融监察员服务,以解决作为解决纠纷的争议法院的免费替代方案。

该法案已由2012年《金融服务法》和《 2016年英格兰银行与金融服务法》进行了重大修改。

内容

该法案的一些关键部分是:

第一部分监管机构
第二部分监管和禁止的活动
  • 第19条要求授权公司进行监管活动。
  • 第21条规定,除非由授权公司发行或批准通过金融促进令颁发或批准,否则在英国颁发财务促进(邀请从事投资活动的邀请)是刑事犯罪。
第三部分授权和豁免
IVA部分许可进行受监管的活动
第五部分受监管活动的表现
  • 第59条规定,未经FSA的批准,一个人无法在公司中执行某些控制功能。
第六部分官方上市
  • 如果未批准执行受控职能的人,则第71条允许私人提起赔偿公司的损害。
第七部分的业务转移控制
第VIII部分对市场滥用的处罚
第8A部分卖空
第IX部分听证会和上诉
第XI部分信息收集和调查
  • 第165和165A节赋予FCA和PRA功率,以需要某些信息。
对授权人员的第XII部分控制
第十三部分的新公司
授权干预
第十四部分纪律措施
第十五部分金融服务补偿计划
第15A部分要求FSC经理与其他计划有关
第十六部分申诉专员计划
第XVII部分集体投资计划
第十八部分公认的投资交易所和清算房屋
第18A部分暂停和从交易中删除金融工具
第XIX劳埃德的一部分
XX专业成员提供金融服务
XXI互助社会部分
第XXII部分审计师和精算师
第XXIII部分公开记录,信息披露和合作
第XXIV部分破产
XXV禁令和恢复原状
第XXVI部分通知
第XXVII部分犯罪
  • 第397条误导了市场或投资者,成为刑事犯罪
XXVIII部分杂项
XXIX解释部分
XXX补充部分

也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