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语名称

荷兰语名称由一个或多个给定名称姓氏组成。给定名称通常是特定于性别的。

荷兰儿童的出生和名字必须在出生后3天内正式由父母正式注册。给孩子几个给定名称并不少见。通常,第一个是每天使用的,通常是以较小的形式。传统上,天主教徒经常为孩子(例如CatharinaWilhelmus)选择拉丁语名称,而新教徒则更常见地选择了TrijntjeWillem等简单的荷兰形式。在这两种情况下,通常都会缩短名称以供日常使用( WilhelmusWillem成为WIM )。 2014年,有39%的荷兰儿童获得了一个名字,另外38%的孩子被命名了两个名字,20%的孩子有三个名字,2%的孩子有四个名字,只有几百个孩子有五个或更多的名字。

荷兰(荷兰)命名法(给定名称)

荷兰女孩的名字Rozemarijn(迷迭香)手写。

荷兰命名立法允许几乎所有给定名称,除非它们与现有姓氏太相似,或者名称不合适。一个孩子的给定名称的数量没有法律限制。

荷兰人的名字的历史

荷兰人的名称的历史大致可以在四个主要时期分开:

  1. 日耳曼名称的统治。 (迁移时期,直到中世纪高
  2. 中世纪高的中世纪,基于日耳曼语的个人名字失去了非本地圣名。 (直到现代早期的中世纪高)
  3. 稳定的时期,当出现了非常强烈的命名习惯。 (现代早期 - 1960年代)
  4.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时期,其特征是以前未知的个人名称。 (1960年代至今)

日耳曼时期

日耳曼名称是说荷兰语的名字最长的名字。它们构成了荷兰人已知的给定名​​称的最古老层。日耳曼名称的特征是多样性,因为有很多可能的组合。

日耳曼名称由两个部分组成,后者也表明了该人的性别。像阿德伯特 Adelbert)或阿尔伯特(Albert)这样的名字由“阿德尔(Adel)” (意思是“贵族 “伯特”(Bert)组成/通过贵族行为闪耀”;英文名称“ Albright” (现在仅被视为姓氏)是具有相同起源的同源。

当孩子以家庭或其他亲戚的名字命名时,使用了这些零件。例如,孩子将从不同的家庭成员那里收到两个部分,以这种方式,一个名叫“希尔德布兰特”的父亲和一个叫“ gertrud”的母亲将他们的儿子“ gerbrant”和他们的女儿“ hiltrud”称为。

中世纪的名字

在整个中世纪的过程中,源自基督教圣徒的名字比日耳曼人更普遍。从12世纪开始,孩子的名字就成为了孩子的习俗,尽管GertrudeHubertus之类的日耳曼语名称仍然很普遍,因为这些名字也很普遍,因为这些名字也成为基督教圣徒的名字。

教会对从日耳曼语到基督教名字的过渡的直接影响不得高估。在特伦特理事会(1545-1563)之前,罗马天主教堂没有对命名儿童的实践进行任何规定。

人们认为,基督徒名字占上风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十字军东征,更大的教会影响力以及Mendicant命令的出现(例如FranciscansDominicans ),以及最重要的是,圣人和圣人的崇拜守护神的出现。

除了宗教影响外,人们认为时尚是给孩子一个基督徒名字的主要原因。随着较大的城市在整个低地国家开始蓬勃发展,尤其是富裕的公民在这方面成为趋势

在这些时代,出现了典型的荷兰语名称,例如“ Kees” Cornelis ), “ Jan” Johannes“ Piet” Petrus

稳定

当conversion依是从日耳曼语中到基督徒的名字时,大多数父母只是选择了他们最喜欢的名字,或者对孩子的晚年最有帮助,例如,如果孩子来自一个屠夫的家人,他本人有一天可以成为屠夫,这个孩子可能会以屠夫的守护神“ Sint Joris” (“ Saint George ”的荷兰语名称为“ Sint Joris”。

荷兰习惯是在另一个家庭成员起源于当时广阔的迷信之后命名新生儿的习惯,该名称以某种方式促成了该孩子以某种形式的某种形式的转世,他通常以年龄的年龄较大。一段时间后,这种迷信消失了,即使某个Le Francq van Berkeij在1776年写下了以下内容:一个迷信的信念,即当某人以他的名字命名时,一个人将很快死亡”。

随着几个世纪的过去,这种做法变得如此标准,以至于孩子的名字在未来父母的婚姻中实际上是众所周知的。命名规则如下:

  • 长子以祖父的名字命名
  • 长子女儿以外祖母的名字命名
  • 第二个儿子以外祖父的名字命名
  • 第二个女儿以祖母的名字命名
  • 随后的孩子经常以叔叔和阿姨的名字命名 - 这里有一些自由。

婴儿死亡率很高。如果一个儿子在下一个兄弟出生之前就去世了,这个弟弟通常会得到同样的名字。同样的是, Mutatis mutandis是一个女儿。父亲在儿子出生前去世时,儿子通常以他的名字命名。当母亲在女儿出生时去世时,女儿通常以母亲的名字命名。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1945年至今)

传统上,基督教名称(“ doopnaam”)与国内球体(“ Roepnaam”)之间几乎没有区别。如果某人的基督教名字叫约翰内斯,就在国内被称为JohanJanHans

战争结束后,荷兰人变得不那么宗教。因此,由于采用了外国血统的个人名称,因此基督教的名字和名字开始分歧。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名称或多或少是语音写的,例如Sjaak法国雅克英语杰克)和Sjaan法国珍妮)。 (另请参见Sjors&Sjimmie 。)工人阶级的名字Jan,Piet和Klaas(荷兰语众所周知,等同于“ Tom,Dick and Harry”)经常被中产阶级Hans,Peter,Peter和Nico取代。同样,在祖父母大大减少祖父母之后,要命名孩子的冲动。命名的变化还导致了1970年的一项新法律,取代了旧法律,该法律自1803年以来一直有效。

如今,找到了传统的官方名称,但通常只是作为现代名称的补充。男孩比女孩更经常被赋予传统的荷兰语名字。男孩也以家庭成员的名字命名,而女孩则只是以名字的声音命名。与过去一样,工人阶级名称和中等阶层名称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由于工人阶级倾向于采用更多的现代名称和名人名称,因为中产阶级名称更传统。

荷兰姓氏有很多(超过100,000),部分原因是由于1811年的强迫正式注册姓氏而涌入,因此几代人的名字可能灭绝了。实际上,绝大多数荷兰人拥有几个世纪的家庭姓氏,而新名称的采用仅限于该国东北部的一些犹太公民和一些农村社区的一些人。

有一个持续的神话,一些荷兰公民作为抗议方式在强迫登记期间选择了幽默的名字。通常给出的例子是Naaktgeboren (“ Born Naked”)或Zondervan (“无姓”)。但是,这些名称实际上年龄较大。例如, Naaktgeboren来自德国Nachgeboren (父亲出生在死者之后,也是Postthumus这个名字的起源之一)。

许多荷兰姓氏源自不同的个人素质,地理位置和职业。但是,可以在全名中订购英语目录中的荷兰名称(例如,科学论文的参考清单),包括所有前缀(Van Rijn将在“ V”下订购),部分原因是许多荷兰语移民家庭对英语国家有如果他们的前缀为他们大写,例如马丁·范·布伦(Martin Van Buren)史蒂夫·范·戴克(Steve Van Dyck) ,而英语的正常练习则是在第一个大写的元素上订购。

粒子“ de”是许多荷兰姓氏的前缀,例如“ de wit”,“ de bruyn”和“ de kock”;通常,这在示例中通常被理解为“如“白色”,“棕色”和“厨师”中的“”。粒子“货车”可能是法国“ de”的卡尔克语,意思是“”,最初仅由贵族捕获。例子包括“范·绅士”,“范·伯尔恩”和“范·丹·哈格”,指的是“根特”,伯恩的“”和“海牙的”。

荷兰命名法(姓氏)

按照荷兰的传统,婚姻曾经要求一个女人在少女名字之前以丈夫的名字来添加,并在两者之间添加连字符。因此,当安娜·彼得森(Anna Pietersen)与扬·詹森(Jan Jansen)结婚时,她成为了安娜·詹森·彼得森(Anna Jansen Pietersen)。

但是,这并没有成为她的合法名称。她的法定名称根本没有更改。护照和其他官方文件继续命名她的安娜·彼得森(Anna Pietersen),尽管可能有“扬·詹森(Jan Jansen)的配偶”。

荷兰的现行法律赋予人们更多的自由:荷兰内的婚姻后,两个合作伙伴都违约保留自己的姓氏,但两者都可以选择使用伴侣的姓氏,或者是两者的组合。例如,如果一个叫詹森(Jansen)的人嫁给了一个叫史密特(Smit)的人,则每个伴侣都可以选择称呼自己为Jansen,Smit,Jansen-Smit或Smit-Jansen。首选选项将在市政注册中注册,而不会放弃使用原始名称的权利,这仍然是合法名称。但是,实际上,标准程序是,当女人结婚时,她要幺保留自己的娘家姓,要幺拥有双重姓氏,例如,詹森小姐嫁给了Smit先生,她要幺选择成为Jansen夫人或Smit-Jansen夫人。仅以伴侣的姓氏而不常见。

这可能会给居住在该国的外国民族女性带来问题,因为他们可能被要求出示护照作为身份证明。如果他们改变了婚姻的姓氏,则在市政记录其护照上出现的姓氏。尽管无法处理在荷兰进行的婚姻引起的姓名更改,但荷兰肯定有可能通过满足荷兰以外的婚姻来处理名称更改,只要满足某些条件。这些条件是婚姻必须在国外注册,必须在婚姻日期的同一日期请求更改名称的申请,必须根据国外的当地规则在国外记录更改的名称婚姻和名称的变化以及婚姻之日起的申请证明,必须在返回荷兰后将其合法化或修正,并提供给荷兰领事馆或荷兰市。

这源于以下事实:国际婚姻不一定受荷兰法律管辖,而是由私人国际法统治,该法案在荷兰在民法典(Burgerlijk Wetboek),第10号书,第10号书,私人国际法,标题2-名称,名称,第24条。

只要父母结婚或生活在一起并且父亲已经承认孩子,父母就可以选择给孩子的父亲或母亲的姓氏。年轻兄弟姐妹的姓氏必须与最大的孩子的姓氏​​相同。

帕特nomentics

尽管大多数人在1811年之前都有家庭姓氏,但使用patonymics很普遍,包括那些姓氏的人。最古老的形式使用了父亲的名字的占有欲,以及儿子或女儿的单词。例子将是扬(Jan)出生的男孩,而他的女儿可能被命名为吉特杰·詹斯多克(Geertje Jansdochter)。这些形式通常被缩短到Janszn./jansz和Jansdr。或Jansse,最后是将可用于男性或女儿童使用的Jans。这些顾客名称是正式的,甚至在法律文件上使用,可以看到继承可以从父亲传递给带有不同“姓氏”的儿子。

在荷兰的北部和东部,公元1000到1800年之间,许多人以祖先的名字命名,有时是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后缀-ma或-stra( Frisian )或-ing或-ink(低撒克逊人的起源)。例子:Dijkstra(在他们来自的地方附近的堤坝之后); Halbertsma(祖先称为Halbert之后); Wiebing(一个叫Wiebe的祖先之后); HESSELINK(在祖先称为Hessel之后)。 1811年之后,许多武喻成为永久的姓氏,使Peeters,Jansen,Willems今天是普遍的姓氏。

在前荷兰安特列斯Curaçao )或阿鲁巴( Aruba)等前荷兰,使用女性名字作为姓氏(V.Gr. Martina,Gustina,Gustina,Bonevacia,Benita)。这可能具有许多起源,例如,没有著名父亲的释放奴隶收养了母亲或祖母的名字为姓氏,或者他们以-A的名字命名为-a后缀,例如荷兰语的姓氏(带有-tsma或-Inga后缀) 。

最常见的姓氏(1947年)
荷兰 比利时
1. de jong 1. Peeters
2. de vries 2. Janssens
3.詹森 3. Maes
4. van de/den/der berg 4.雅各布
5. Bakker 5.梅尔滕斯
6.范迪克 6.威廉
7. Visser 7.系列
8. Janssen 8.
9.砸碎 9.巫师
10. Meijer / Meyer 10. de smet

最常见的荷兰姓氏

右边是荷兰最常见的荷兰姓氏(截至1947年)和比利时法兰德斯(Flanders )。 Meertens的荷兰姓氏数据库列出了94,143个不同的姓氏;欧洲的荷兰语总人口估计约为2300万人。比利时最常见的荷兰名字几乎是所有的patonymic “基于父亲”的名字,其中用以下公式名称为父亲 +“ -son”,唯一的例外是“ de de smet”史密斯)和 -在一定程度上,因为它也是一个爱国主义(“托马斯”) - “ Maes”Meuse )。荷兰最常见的荷兰名字更加多样化,名字从“ Visser”渔夫)到“ van Dijk” (((住在附近) Dike )和“ De Jong” (Young(一个))。但是,应该记住,这些数字基于整个国家的数据,并且在较小的规模上,其他名称往往会主导某些地区

Tussenvoegsels

荷兰超过20,000个姓氏始于Tussenvoegsels ,由介词和/或文章组成,这些介词和/或文章失去了原始的语法功能并已过渡到可分离的词缀。可以进行大量介词和组合(请参阅姓氏词缀的列表),但是此类名称中的绝大多数仅以少数为单位:99%的患有Tussenvoegsel -Names的人(包括带有“ von”,“ von ”,“”的外国名字de la“,“ dos”等)的名字从van (“来自 / of”; 45%), de / den (“”,21.5%和1.6%), van der / van der / van den / van de / van't (来自不同拐点的“来自”; 16.6%,7.2%,4.3%,0.5%),十 / ter (“在”; 1.1%,0.8%)和TE (在“; at”; 0.4%) 。

在荷兰,图森沃格尔很少大写,而自19世纪以来,在比利时,他们通常是。在荷兰,例如在德国西班牙葡萄牙和(考虑介词)法国Tussenvoegsels并不是索引过程的一部分,在百科全书中,电话簿,电话簿等。姓氏从第一个资本化名词开始。在比利时,就像在英语国家一样,南非意大利和法国(考虑文章),索引包括Tussenvoegsels ,导致“ D”和“ V”下的大部分。在比利时,主要是在西佛兰德人中,介词和文章可能与姓氏(例如Vandecasteele更加复杂,并发生了一些组合( Vande Casteele )。

在荷兰,第一个Tussenvoegsel被大写了,除非给定名称,贵族的初始瓷砖或其他姓氏(例如,以妇女的已婚名称)先于此之前。例如: Jan van den BergJ。Vanden Berg ,但Mijn Naam是Van Den Berg (“我叫van den Berg”)和de Heer van den Berg (“范登·伯格先生”)。赫尔曼男爵范·沃斯特·沃斯特詹森夫人 - 范登·伯格(Van den Berg)

法兰德斯(Flanders)中,个人名字的Tussenvoegsels总是保持其原始拼字法:“ Mevrouw van der Velde”,“ Van der Velde,A。”和“ van den Broeke,Jan”。在荷兰,在上述四个例外情况下, Tussenvoegsel的第一个信件是较低的案例,而在法兰德斯,它是根据人口登记册和他的官方身份证的条目撰写的。这意味着在比利时,通常以贵族特许权使用费的名字命名。对于那些人,他们总是在比利时较低的情况下。有关荷兰面包车(荷兰语)中可分离词缀的资本化整理问题的替代讨论。

说明一个人的姓氏和名字的顺序在荷兰法兰德斯之间也有所不同。在荷兰,通常的命令是陈述一个人的名字,然后是一个人的姓氏,而在法兰德斯(Flanders)则首先说明了一个人的姓氏。例如,在荷兰,人们会说“约翰·范·德·沃尔斯特”,而在法兰德斯,那将是“范德沃尔斯特,约翰”。

德语中,在地理名称之前加入von通常表明一个人属于贵族皇室,而货车在荷兰很普遍,无法建立这种联系。尽管佛兰德贵族通常获得了法国前缀“ de”,但这种用法确实以佛兰德的名字存在,特别是没有资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