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性枪支使用

一名妇女在捷克共和国布拉格的视频射击场上训练现实生活中的防御性枪支使用场景。

防御性枪支使用DGU)是使用或呈现枪支的自我防备辩护他人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保护财产。涉及DGU的事件的频率及其在提供安全和减少犯罪方面的有效性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枪支政治和犯罪学,主要是美国.[1]:64不同的作者和研究对构成防御性枪支使用的方法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导致了比较统计结果的争议。对防御性枪支使用的看法是在讨论中反复出现的主题枪支权利枪支控制武装警察打开隐藏的携带枪支。

频率的估计

根据研究的定义,对防御性枪支使用的数量的估计差异很大,这取决于对防御性枪支使用,调查设计,国家,人口,标准,时间周期的定义以及其他因素。低端估计每年为55,000至80,000个事件,而高端估计每年达到470万。2014年5月哈佛伤害控制研究中心150名枪支研究人员完成的有关枪支和自杀的调查发现,只有8%的枪支研究人员同意,“在美国,枪支被用于自卫的使用频率要比在犯罪中使用的频率更高''。[2]“关于DGU的数量和性质的讨论以及对枪支管制政策的影响,在1990年代后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3][4][5]

dgu的估计国家犯罪受害调查(NCV)始终低于其他研究。2000年的一项研究表明,这可能是因为NCV衡量与其他调查不同的活动。[6]

国家自卫调查和NCV的方法,涵盖的时间框架和提出的问题各不相同。[7]DGU的所有NSD样本都提出了问题。[8]由于NCVS调查中的筛查问题,只提出了少数NCV样本的DGU问题。[5]

低端估计包括大卫·海门威(David Hemenway),哈佛公共卫生学院的卫生政策教授,每年估计约有55,000-80,000种此类使用。[9][10]

包括DGU问题在内的另一项调查是国家司法研究所的研究赠款,由Chiltons投票公司为警察基金会于1994年对私人所有权和使用枪支使用的全国调查。1997年,NSPOF预计加权后,每年有170万人达到150万个人,以消除误报。[5]另一项估计估计在美国约有100万个DGU事件。[1]:65[3]

克莱克和格茨,厨师和路德维希

一项普遍引用的1995年研究克莱克格茨估计每年在美国发生2.1至250万个DGU。[1]:64–65[8][11]克莱克(Kleck)和格茨(Gertz)望远镜,他们的估计每年减少到210万dgu。[8]克莱克(Kleck)和格茨(Gertz)于1992年进行了这项调查,克莱克(Kleck)于1993年开始宣传每年250万个DGU的估计。[12]到1997年,来自Kleck&Gertz的研究每年的250万个人数已被新闻文章,社论作家和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 The。国会研究服务.[13]除了NSD和NCVS调查外,克莱克和格茨总结的十项国家和三项州调查每年对7.64亿至360万DGU。[8]菲利普·J·库克(Philip J. Cook)和詹斯·路德维希(Jens Ludwig)的报告“美国枪支:全国私有所有权和使用枪支的调查”预计,库克和路德维希(Cook and Ludwig)指出了所有NSPOF样本,提出了470万个DGU。库克(Cook)和路德维希(Ludwig)还将美国犯罪率与克莱克(Kleck)报导的DGU数量进行了比较,并说他们对DGU的估计值较高。[14]

赫门威(Hemenway社会渴望偏见,以及“一些枪支拥护者会撒谎以帮助偏见估计上升的可能性”。[15]Hemenway认为Kleck和Gertz的研究是不可靠的,无法从中得出结论。[9]他认为,调查中有太多的“误报”,发现NCVS的数字更可靠,每年估计每年使用约100,000枪。采用不同的调整,其他社会科学家建议每年25万至370,000起事件。[3][16]1996年,库克和路德维希(Cook and Ludwig)报告说,基于他们对国家对枪支私人所有权调查的分析,“这与克莱克(Kleck)和格特兹(Gertz)使用的一系列DGU问题相似,”他们估计发生了470万次防御性枪支使用。每年在美国。但是,他们质疑该估计是否可信,因为同样的调查表明,大约132,000名肇事者在1994年在武装平民的手中受伤或杀害。那一年,但是“几乎所有这些都是由于刑事袭击,自杀企图或意外而导致的。”[13]:464–5

克莱克(Kleck)在批评家的陈述中声称,与对此类犯罪总数的估计相比,他的调查对与特定犯罪类型或涉及罪犯的伤害相关的防御性枪支使用的估计估计是不可思议的。非致命枪击伤害的总数,无论是否接受医学治疗,都是未知的,并且没有从他关于与特定犯罪类型相关的防御性枪支使用或涉及伤害犯罪者的调查中得出的有意义的估计,因为样本规模也是如此小的。从克莱克调查中得出的一些特定于犯罪的估计值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至少部分反映了它们所基于的小样本 - 不超过196个案例。克莱克(Kleck)指出,他对防御性枪支使用的估计是基于近5,000例。因此,他认为,一些小估计值的难以置信的特征子集防御性枪支的使用不是对估计是否的有效批评全部的防御性枪支使用的数量令人难以置信或太高。[17]

马文·沃尔夫冈,他在1994年被英国犯罪学杂志作为“英语世界中最具影响力的犯罪学家”,[18]评论了克莱克(Kleck)关于防御性枪支使用的研究:“我在这个国家的犯罪学家中可以找到强大的枪支对照人。[...]克莱克和格茨的研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从方法论上进行了详尽的细微差别。我不喜欢他们的结论,即拥有枪支是有用的,但我不能指责他们的方法论。他们认真地尝试了提前满足所有反对意见,并且做得非常好。”[19]

1998年的研究菲利普·库克詹斯·路德维希(Jens Ludwig)复制了克莱克和格茨调查,但也得出结论,这些调查的结果太高了。[20]2018年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兰德公司报告说,克莱克·格尔茨(Kleck-Gertz)每年250万个DGU的估计值和其他类似的估计,“鉴于其他更值得信赖的信息,例如,每个被枪支受伤或杀害的美国居民总数是合理的。年。”同一份报告还指出,“在另一个极端,NCVS每年的NCV估计几乎可以肯定低估了真实数字,”结论说:“……关于DGU的患病率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21]:280

国家犯罪受害调查

1994年的一项研究检查了NCVS数据,并得出结论,在1987年至1990年之间,大约有258,460起事件在美国有防御性使用枪支,平均平均为64,615。同一项研究说:“与枪支犯罪相比,枪支自卫很少见。”[22]司法统计局发表的一篇文章从NCVS中绘制了其DGU,他说:“ 1992年,手持手枪的罪犯犯下了纪录的931,000次暴力犯罪……平均在1987 - 92年平均每年约83,000个犯罪受害者为了捍卫自己或自己的财产。在暴力犯罪中使用枪支的四分之三的受害者是这样做的;四分之一,在盗窃,家用盗窃或盗窃机动车期间。”[23]BJS也发布的一项2013年的研究发现,在2007 - 2011年期间,不到1%的非致命暴力犯罪受害者报告使用枪支来捍卫自己。同一项研究报导说:“从1993年到2011年,涉及枪支使用的非致命暴力受害涉及枪支使用的百分比稳定在2%以下。”,报告235,700 2007 - 2011年之间防御使用枪支的实例[24]:12

库克和路德维希谈到NCV,NSPOF和KLECK调查时说:“对108,000 NCVS估算的防御性枪支使用次数的差异的关键解释与前面讨论的几百万之间的差异是NCV避免了False-ncvs。通过限制防御性枪支的积极问题,向首先报告说自己是犯罪受害者的人使用问题。大多数NCVS受访者都没有机会错误地回答防御性枪支使用问题。”[5]

克莱顿·克莱默(Clayton Cramer)戴维·巴内特(David Barnett)说,这种结构可能会导致NCV造成不足的防御性枪支使用,因为成功用枪支捍卫自己的人可能不会认为自己是“犯罪的受害者”。在NCV中,如果有人说他们不是犯罪的受害者,那么该调查假设没有犯罪,并且没有继续问他们是否使用了自卫枪。[25]根据詹斯·路德维希(Jens Ludwig),对NCV的DGU频率的估计似乎太低了,但是电话调查(如Kleck和Gertz进行的)似乎太高了。[26]

Lott Research

约翰·洛特(John Lott)这是经济学家和枪支权利的拥护者,两者都认为更多的枪支,犯罪更少反对枪支的偏见媒体对防御性枪支使用的报导很少见,并指出,总的来说,新闻报导中仅讨论了死亡的枪击事件。在更多的枪支,犯罪更少洛特(Lott)写道:“在许多防御案例中,手枪被简单地挥舞,没有人受到伤害,甚至从未向警方报告许多防御用途”。

洛特(Lott)在1998年5月出版的第一版中试图量化这一现象时,洛特(Lott)写道,“国家调查”表明,“ 98%的人在防守上使用枪支,他们只需要挥舞武器才能破裂攻击。”防守枪的使用率越高,在攻击者被杀害或受伤的情况下不会结束,就越容易解释为什么媒体不参考媒体偏见,媒体不涵盖防御性枪支的使用。洛特(Lott)在媒体上经常引用该人物,包括华尔街日报[27]洛杉矶时报.[28]

2002年,他重复了调查,并报告说,挥舞武器足以阻止95%的时间。其他研究人员批评他的方法论,称他的1,015名受访者的样本数量太小,无法确定该研究,大多数类似的研究表明,只有70%至80%的品牌建立价值。[29]洛特(Lott)解释了其他人发现的仅较低品牌的利率,至少部分是由于提出的不同问题。[30]大多数调查都使用了“有史以来”的召回时期,而某些(Hart,Mauser和Tarrance)则使用了前五年。现场研究所的调查使用了前一年,前两年和有史以来的时期。[8]NSPOF调查使用了为期一年的召回期。[5]Lott还使用了为期一年的召回期,并仅询问受访者个人经历,这是因为受访者对过去一年的事件的可疑召回以及受访者对其他家庭成员的DGU经历的了解。[30]

Hemenway Research

在2000年,赫门威(Hemenway)发表了一项调查,发现“枪支被用来威胁和恐吓的频率要比在自卫中使用的频率更高'';[31]同样,那一年,他发表了另一项调查,发现“犯罪枪支的使用比自卫枪的使用更为普遍。”[32]这两项调查都认为,许多防御性枪支使用可能不符合社会的最大利益。[31][32]同样在2000年,赫门威(Hemenway)和他的同事进行了一项小调查,发现家中的枪支比自卫(2名受访者)更恐吓家庭成员(13名受访者)。同一项研究指出,其结果表明,大多数自卫枪的使用都没有发生在家庭中,并且非枪支武器比枪支更频繁地用于阻止犯罪。[33]Hemenway等人后来的调查。其中包括5800名加利福尼亚青少年发现,这些青少年中约有0.3%的青少年报告说使用了枪支自卫,而在同一项研究中,有4%的青少年报告说有人用枪威胁了他们。[34]在2015年与Sara Solnick合著的一项研究中,Hemenway分析了2007年至2011年NCV的数据,仅确定了127个DGU实例。[35]

其他

一项研究于2013年发表的研究暴力政策中心,使用五年的全国统计数据(2007-2011)联邦调查局据估计,防守枪的使用平均每年发生67,740次。[36]联邦调查局在其2017年更新中报导说,每项防御性(“合理”)凶杀案中的35起刑事凶杀案中使用了枪支。[37]

2004年的一项研究调查了亚利桑那州凤凰城报纸以及警察和法庭记录,并在3.5个月内发现了3个防御性枪支使用情况。相比之下,克莱克(Kleck)和格茨(Gertz)的研究将预测,警方在这段时间内应该注意到,警察应该注意到超过98次DGU杀人或受伤以及236个DGU开火。[38]

1995年的研究由亚瑟·凯勒曼(Arthur Kellermann),检查了198个家庭入侵犯罪亚特兰大,佐治亚州发现,其中只有3例受害者使用枪支进行自我保护。在这三个中,没有人受伤,只有一个丢失的财产。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尽管枪支经常被保存在国内以保护,但很少将其用于此目的。”[39]

亚瑟·凯勒曼(Arthur Kellermann)在1998年进行的一项后续研究分析了三个城市的626次枪击事件。该研究发现,“每当房屋中的枪支都被用于自卫或合法合理的枪击事件时,有四次无意枪击事件,7次犯罪袭击或凶杀,以及11起未遂或完成的自杀。”[40]

枪支暴力档案这是使用执法或媒体报导和验证的计算事件的方法的方法,报告说,美国的防御性枪支使用数量要比基于民意调查的研究要少。报告了1,980和2,043起事件,分别在2016年和2017年进行了验证。[41]

从2019年开始的最新防御性枪支使用实例的互动可视化正在由Heritage Foundation的“美国防御性枪支使用数据点包括日期,位置(城市/州),上下文(例如房屋入侵,家庭暴力等),枪支所有者是否持有隐藏的携带许可证,是否在场防御和其他细节。

好处

相同的数据表明,针对犯罪分子的DGU并不常见,这也表明它通常是有效的。[42]

一项2002年研究DGU实例的一项研究,被定罪的罪犯是捍卫者发现,DGU“不太可能提供类似的社会福利,这意味着流行率估计可能不会同时估计社会利益。”[43]同年发表的另一项研究发现,DGU是对某些人的伤害有效的威慑力,但没有其他人。DGU在这项研究中没有提供好处的著名团体包括妇女,居住在农村地区的人和居住在低收入房屋中的人。[44]2009年的一项研究报告说,枪支拥有者比非枪支所有者更有可能被袭击,并得出结论认为,DGU成功为城市地区居民成功的机会可能很低。[45]2009年对NCVS数据的另一项研究发现,在发生这种情况的情况下,DGU“通常最有效地帮助受害者”,平均有92%的受害者报告其DGU对他们有利。[46]2013年国家研究委员会报告发现,研究不同自我保护策略的有效性的研究一直发现,与使用其他策略的受害者相比,防御性使用枪支的受害者的受伤率较低。[47]Solnick and Hemenway 2015年的一项研究分析了NCVS数据,报导说:“很少有证据表明[DGU]对减少受伤或财产损失的可能性是独特的。”[35]

防御性枪支的预测因素

防御性使用枪支的个人往往不会对犯罪分子具有极其惩罚性的态度,但是具有惩罚性态度的人可能更有可能拥有枪支,因此,防御性地使用它们。[48]2009年的一项研究没有发现对“南方荣誉文化“假设,因为生活在美国南部和防御性枪支使用。[49]

也可以看看

参考

  1. ^一个bc哈里·威尔逊枪支,枪支管制和选举:枪支的政治和政策ISBN0742553485,Rowman&Littlefield,2007年。
  2. ^海门韦,大卫;Nolan,Elizabeth P(2016-10-06)。“关于枪支问题的科学协议”.预防伤害.23(4):221–225。doi10.1136/higuryprev-2016-042146.ISSN 1353-8047.PMID 27758830.S2CID 19523541.
  3. ^一个bc史密斯,汤姆·W。(1997)。“呼吁在DGU战争中停战”。刑法与犯罪学杂志(西北)。p。1462。
  4. ^奥蒂斯·达德利·邓肯(Otis Dudley Duncan),“枪支使用调查:我们信任的数字?”犯罪学家,V25 N1,2000年1月。
  5. ^一个bcde菲利普·库克詹斯·路德维希(Jens Ludwig),“美国的枪支:私人所有权和使用枪支使用的国家调查”,NIJ研究简短,1997年5月。
  6. ^麦道尔,大卫;洛夫汀,科林;Presser,Stanley(2000)。“测量平民防御枪支使用:一种方法论实验”。定量犯罪学杂志.16(1):1-19。doi10.1023/a:1007588410221.S2CID 142791205.
  7. ^法律与正义委员会枪支和暴力:批判性审查(2004)ISBN0-309-09124-1,第103页。
  8. ^一个bcde克莱克,加里; Gertz,Marc(1995)。“对犯罪的武装抵抗:枪支自卫的普遍性和性质”.J. Crim。 L.和犯罪学.86(1):150–187。doi10.2307/1144004.Jstor 1144004.
  9. ^一个b大卫·海门威(David Hemenway),机会,第10卷,第3期,1997年。
  10. ^刑法与犯罪学杂志(西北)87(1997):1430。
  11. ^J.N.舒尔曼(Schulman),枪支,犯罪和自卫,奥兰治县(Orange County Reg。),1993年9月19日,第3页。
  12. ^海门威,大卫(1997)。“调查研究和自卫枪的使用:极端高估的解释”.刑法杂志.87(4):1430–1445。doi10.2307/1144020.Jstor 1144020.
  13. ^一个b库克,菲利普·J。路德维希,詹斯;海门威,大卫(1997年夏季)。“枪支辩论的新神话人数:每年有多少防御用途?”(PDF).政策分析与管理杂志.16(3):463–469。doi10.1002/(SICI)1520-6688(199722)16:3 <463 :: aid-pam6> 3.0.co; 2-f。存档原本的(PDF)在2016-06-04。检索2016-01-24.
  14. ^库克,菲利普·J。路德维希,詹斯(1997年5月)。“美国的枪支:全国关于私人所有权和使用枪支的调查”(PDF)。美国司法计划办公室,美国司法部。
  15. ^埃文·迪迪普斯(Evan Defilippis)和德文·休斯(Devin Hughes)。“防御枪支拥有的神话”.Politico杂志.
  16. ^保罗·巴雷特(Paul Barrett)(2012年12月27日)。“我们多久使用一次自卫枪?”.彭博商业周.
  17. ^Kleck,G。和D. Kates(2001),武装:枪支管制的新观点,第6章。
  18. ^Kaufman,Michael T.(1998年4月18日)。“ Marvin E. Wolfgang,现年73岁,死亡;犯罪学领导人物”.纽约时报。检索6月16日2016.
  19. ^马文·E·沃尔夫冈(Marvin E. Wolfgang),对我反对的观点的致敬,86 J. Crim。L.&Criminology 188(1995-1996)http://scholarlycommons.law.northwestern.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6854&context=jclc
  20. ^库克,菲利普·J。路德维希,詹斯(1998)。“防御性枪支使用:全国调查的新证据”(PDF).定量犯罪学杂志.14(2):122。doi10.1023/a:1023077303928.S2CID 142912490。检索2015-11-20.
  21. ^Morral,Andrew R.(2018)。“枪支政策科学”.兰德公司。检索2018-03-19.
  22. ^麦道沃尔,D;Wiersema,B(1994年12月)。“美国犯罪受害者使用防御性枪支的发生率,1987年至1990年”.美国公共卫生杂志.84(12):1982– 1984年。doi10.2105/ajph.84.12.1982.PMC 1615397.PMID 7998641.
  23. ^兰德,迈克尔·R。(1994年4月)。“枪支和犯罪:手枪受害,枪支自卫和枪支盗窃”。美国司法部,司法办公室司法统计局。检索11月11日2012.
  24. ^Planty,Michael(2013年5月)。“枪支暴力,1993- 2011年”(PDF).司法局统计局.
  25. ^克莱顿·克莱默(Clayton Cramer)和大卫·巴内特(David Barnett),“艰难的目标:当罪犯面临公民的抵抗时”卡托学院,2012年,第8页
  26. ^路德维希,詹斯(2000)。“枪支自卫和威慑”。犯罪与正义.27:363–417。doi10.1086/652203.S2CID 142711326.
  27. ^小洛特(Lott),约翰·R(John R.)(1998-06-23)。“将枪支放在律师的手中”。华尔街日报。 p。 1。
  28. ^小洛特(Lott),约翰·R(John R.)(1998-12-01)。“城市针对虚假诉讼中的枪支制造商”。洛杉矶时报。 p。 7。
  29. ^麦道沃尔,大卫(2005年夏季)。“约翰·R·洛特(John R.公众舆论季刊.69(2):246–263。doi10.1093/poq/nfi015.
  30. ^一个b讨论有关防御性枪支使用的不同调查。
  31. ^一个bHemenway,D(2000年12月1日)。“美国的枪支使用:两项国家调查的结果”.预防伤害.6(4):263–267。doi10.1136/ip.6.4.263.PMC 1730664.PMID 11144624.
  32. ^一个bHemenway,D;Azrael,d(2000)。“进攻和防御性枪支使用的相对频率:全国调查的结果”。暴力和受害者.15(3):257–72。doi10.1891/0886-6708.15.3.257.PMID 11200101.S2CID 37512812.
  33. ^黛博拉(Azrael);海门威,大卫(2000年1月)。““在您自己的房屋的安全下”:由全国性的枪支在家调查中的结果”。社会科学与医学.50(2):285–291。doi10.1016/S0277-9536(99)00283-X.PMID 10619696.
  34. ^海门韦,大卫;米勒,马修(2004年4月1日)。“加利福尼亚青少年的枪支威胁和自卫枪支使用”.儿科和青少年医学档案.158(4):395–400。doi10.1001/Archpedi.158.4.395.PMID 15066882.
  35. ^一个bHemenway,D;索尼克(Solnick),SJ(2015年10月)。“自卫枪支使用的流行病学:国家犯罪受害调查2007- 2011年的证据”。预防医学.79:22–7。doi10.1016/j.ypmed.2015.03.029.PMID 25910555.
  36. ^“枪支合理的凶杀和非致命的自卫枪支使用”(PDF).暴力政策中心。检索2014-10-29.
  37. ^https://vpc.org/revealing-the-the-impacts-of-gun-violence/self-defense-gun-use/
  38. ^Denton,JF;西弗吉尼亚州Fabricius(2004年4月)。“现实检查:使用报纸,警察报告和法院记录评估防御性枪支使用”.预防伤害.10(2):96–8。doi10.1136/ip.2003.003947.PMC 1730063.PMID 15066974.
  39. ^凯勒曼,阿拉巴马州;Westphal,L;Fischer,L;哈佛,b(1995年6月14日)。“武器参与家庭入侵犯罪”。贾马.273(22):1759–62。doi10.1001/jama.1995.03520460041032.PMID 7769769.
  40. ^凯勒曼,阿拉巴马州;Somes,G;Rivara,FP;李,RK;班顿,JG(1998年8月)。“房屋中的枪支造成的伤害和死亡”。创伤和急性护理手术杂志.45(2):263–7。doi10.1097/00005373-199808000-00010.PMID 9715182.
  41. ^“过去的分类帐”。枪支暴力档案。检索3月1日2018.
  42. ^McDowall,D。(1995年5月1日)。“枪支和自卫”。美国政治与社会科学学院的年鉴.539(1):130–140。doi10.1177/0002716295539001010.S2CID 145211187.
  43. ^威廉·威尔斯(2002年3月1日)。“防御性枪支使用的性质和情况:涉及犯罪罪犯的人际冲突情况的内容分析”。正义季刊.19(1):127–157。doi10.1080/07418820200095191.S2CID 144199994.
  44. ^Schnebly,Stephen M.(2002年6月)。“检查受害者,罪犯和情境属性对防御性枪支使用的威慑作用的影响:研究说明”。正义季刊.19(2):377–398。doi10.1080/07418820200095281.S2CID 145057367.
  45. ^布拉纳斯,查尔斯C。里士满,特雷斯;Culhane,Dennis P。;十个有,托马斯r。Wiebe,道格拉斯J.(2009年11月)。“调查枪支拥有与枪支袭击之间的联系”.美国公共卫生杂志.99(11):2034–2040。doi10.2105/ajph.2008.143099.PMC 2759797.PMID 19762675.
  46. ^Hart,T。C。;Miethe,T。D.(2009年2月1日)。“犯罪受害者的自卫枪支使用:对其情境背景的共同分析”。当代刑事司法杂志.25(1):6-19。doi10.1177/1043986208328164.S2CID 144883485.
  47. ^国家研究委员会(2013年)。研究的优先事项,以减少与枪支有关的暴力的威胁。国家科学院。pp。15–16。doi10.17226/18319.ISBN 978-0-309-28438-7。检索4月6日2016.
  48. ^科万兹,托米斯拉夫;Gertz,Gary Kleck Marc(1998年5月)。“防御性枪支使用:复仇的警惕图像与现实:国家自卫调查的结果”。刑事司法杂志.26(3):251–258。doi10.1016/S0047-2352(97)00077-9.
  49. ^Copes,H。;Kovandzic,T。V。;Miller,J.M。;威廉姆森,L。(2009年8月12日)。“失落的原因?通过使用防御性枪支检查南方荣誉文化”。犯罪与犯罪.60(3):356–378。Citeseerx 10.1.1.1014.2796.doi10.1177/0011128709343145.S2CID 145139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