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在佳能法律的历史中,十三世纪的律师形成了一所解释学院,强调了decretals ,这是教皇裁定教会纪律事务( Epistolae decretales )的裁决的信,而不是decretum gratiani (1141),(1141) ,他们的竞争对手, dentrests的竞争对手受到了青睐。律师是教皇德国人的早期编译器,他们的作品,例如Bisignano的Simon ( c。1177 )的作品,被主导的Decretist School使用。
律师实践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 c。1160–1200 )的特征是decretals的集合;第二个( c。1200–1234 )由收集组织的组织和释放的第一个迹象;以及最终(1234–1348)通过广泛的训练和分析。重要的早期律师包括帕维亚(Pavia)的伯纳德(Bernard) ,他撰写了《萨玛(Summa decretalium) 》(Summa decretalium),萨玛·德·米特里蒙尼奥(Summa de Matrimonio )和sumberium extravaravantium ,以及苏萨(Susa)的亨利(Henry of Susa) ,他的萨玛·库帕(Summa Copiosa)与罗马法律融合了佳能法律,并对现代有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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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nardus Papiensis , Breviarium Extravagantium ,17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