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威尔士)

一个社区(威尔士: Cymuned )是威尔士的一个土地,构成了威尔士地方政府最低层。威尔士社区类似于英格兰的公民教区。威尔士有878个社区。
历史
直到1974年,威尔士被分为民间教区。这些废除了1972年《地方政府法》第20(6)条,并由社区取代了同一法令第27条。威尔士的主要领域完全分为社区。与在英格兰无与伦比的地区存在不同的地方,威尔士的一部分也不在社区之外,即使在城市地区也是如此。
大多数(但不是全部)社区是由社区委员会管理的,社区理事会就其权力和运作方式而言等同于英国教区理事会。威尔士社区委员会可能会单方面称自己为镇议会,并可能具有王室授予的城市地位。在威尔士,所有镇议会都是社区委员会。现在有三个具有城市地位的社区:班戈,圣阿萨夫和圣大卫。镇议会或市议会主席通常会有头衔(威尔士:马尔)。但是,并非每个社区都有一个理事会。在人口太小而无法维持完整社区理事会的社区中,可以建立社区会议。加的夫,斯旺西和纽波特城市城市地区的社区没有社区委员会。
截至2001年英国人口普查,威尔士有869个社区。 84%,或超过730个理事会。它们的尺寸从Rhayader的面积为13,945公顷(34,460英亩)到CEFN Fforest ,面积为64公顷(160英亩)。他们的人口范围从巴里(Barry)和没有永久居民的巴格兰湾(Baglan Bay)的巴里(Barry)到巴格兰湾(Baglan Bay) 。
22个主要区域委员会必须每15年审查其区域内的社区边界。理事会建议对威尔士当地民主和边界委员会进行更改,该委员会准备报告并向威尔士政府提出建议。如果威尔士政府接受这些建议,那么它将使用法定文书实施它们。例如,2016年,加的夫市和县创建了四个新社区。
威尔士社区理事会围绕的立法已在1994年的《威尔士)法案(威尔士)法案和《威尔士)2011年的《地方政府法》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