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规守则

联邦法规守则
《联邦法规守则》
纪律 行政法规
语言 英语
出版细节
出版商
频率 每年
执照 公共区域
标准缩写
蓝皮书 CFR
ISO 4 代码喂养。调节。
索引
ISSN 1946-4975
链接
法律图书馆的几卷CFR(标题12-26)

美国法律中,《联邦法规》CFR )是美国联邦政府执行部门和机构颁布的一般和永久法规的编纂。 CFR分为50个头衔,代表了受联邦法规的广泛领域。

CFR年度版由联邦公报(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的一部分)和政府出版社发表作为联邦公报的特刊。除此年度版外,CFR还在每天更新的电子CFR(ECFR)网站上在线发布。

背景

国会经常将权力委派给行政部门机构,以颁布法规以管理某个领域。这些法规称为“授权法规”或“启用法规”(或“授权立法”)。授权法规通常有两个部分:实质性范围(通常使用诸如“秘书应颁布法规”法规以[实现某些目的或某些范围内]”和(b)程序要求(通常是为了调用《行政程序法规则要求(APA), 《减少文书工作法》 PRA,在44USC§§§3501 - 3521 ),监管灵活性法案(RFA,编码为5USC§§601 - 612 )和几个执行命令主要是执行命令12866 ))。通常,这些法律中的每一个都需要一个程序,其中包括(a)在提议的规则制定通知(NPRM),(b)某些成本效益分析的通知书中发布拟议规则,以及(c)要求公众意见和参与决策,以及(d)通过联邦公报的采用和发布最终规则。规则制定最终在《联邦法规》中包括一项法规。这些法规通常被称为“实施法规” -如果授权法规。

出版程序

规则和法规首先在联邦公报上颁布或发表。 CFR结构为50个主题标题。这些标题中分配了代理商的章节。标题分为几章,部分,部分和段落。例如,42CFR§260.11(a)(1)将指示“标题42,第260部分,第11节,第(a)(1)款”。在对话上,它将读为“四十二点六十点十一点”或类似。

尽管新规定不断发挥作用,但每年日历年都会发出一次CFR的印刷量,以下时间表:

  • 截至1月1日,标题1-16已更新
  • 截至4月1日,标题17-27已更新
  • 截至7月1日,标题28–41已更新
  • 截至10月1日,标题42–50已更新

联邦公报的办公室还保留了CFR的非官方版本E-CFR,通常在联邦公报上发布的变更后两天内进行更新。权威与规则的平行表列出了CFR中编码的法规规则授权。

CFR标题列表

联邦法规,在曼哈顿中部图书馆中看到。总统在总统上的第3版保存在档案中。请注意,在每个新总统任期的第一年,音量都更厚。

CFR分为50个标题,代表广泛的主题领域:

历史

联邦公报法》最初规定了在联邦公报首次出版之前颁布的所有现有法规的完整汇编,但在1937年进行了修订,以每五年对所有法规进行编纂。 CFR的第一版发表于1938年。1963年开始,有关一些头衔,并在1967年所有冠军头衔开始,联邦公报办公室开始年度修订,并于1972年开始以交错的季度发表修订。

2014年3月11日,众议员达雷尔·伊萨(Darrell Issa)介绍了《联邦公报现代化法》(HR 4195;第113届国会) ,该法案将修改与联邦公报办公室提交文件的要求,以纳入联邦登记册,并为《联邦法规守则》的出版,以反映在线可用但不需要印刷的出版要求的变化要求。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AALL)强烈反对该法案,认为该法案破坏了公民通过使公民难以找到政府法规来告知公民的权利。根据AALL的说法,他们进行的一项调查“透露,公众,图书馆员,研究人员,学生,律师和小型企业主继续依靠联邦公报的印刷版”。 AALL还认为,缺乏联邦公报CFR的印刷版本意味着15%不使用互联网的美国人将失去对该材料的访问权限。众议院于2014年7月14日投票通过了386–0号法案。但是,该法案未能在参议院投票,并在第114届国会开始时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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