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

首席大法官许多国家最高法院主委员香港印度最高法院爱尔兰最高法院日本最高法院尼泊尔最高法院新西兰最高法院,尼日利亚最高法院,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巴基斯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菲律宾新加坡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以及省级或州最高法院/高等法院。

英国内部的三个法律管辖区中,情况略有不同。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院英格兰和威尔士勋爵首席大法官领导。在北爱尔兰的法院中,同等立场是北爱尔兰的首席大法官,在苏格兰法院,苏格兰司法机构的负责人是会议法院主席,他也是苏格兰勋爵大法官。但是,这三位法官并不是英国最高法院的一部分,该法官在所有三个司法管辖区都有行动,并由英国最高法院总统领导。

首席大法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选择,但是在许多国家,该职位被授予法院最高级的大法官,而在美国,首席大法官是由总统任命的,不受允许的批准美国参议院。尽管这位美国顶级法学家的头衔是根据法规,是美国首席大法官,但“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一词通常是非正式地使用的。

在某些法院,首席大法官具有不同的头衔,例如最高法院主席。在其他法院中,使用了首席大法官的头衔,但法院的名称有不同的名称,例如殖民地(英国)锡兰的最高法院,南非宪法法院西弗吉尼亚州最高法院(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

权限

首席大法官的个人裁决与法院任何同学法官的裁决相同。

在几个国家中,首席大法官仅次于总统或总督办公室(如果有副总统或总督中将,则在现任副总统或副总督中排名第三)。例如,如果加拿大总督无法履行办公室的职责,则加拿大首席大法官将执行总督的职责。在印度,如果总统副总统由于死亡,辞职或撤职而无法履行职能,印度首席大法官担任印度主席。

除了他们在诉讼中的内在作用外,他们还可能承担其他责任,例如在国家高级官员中发誓;例如,美国首席大法官传统上在美国总统就职典礼上宣誓就职,南非首席大法官南非总统就职典礼上也是如此。在某些国家,例如美国,首席大法官还负责主持某些立法事项,例如在总统的弹each审判期间。

首席司法职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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