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普顿自行车

Brompton Bicycle Limited
行业 制造业
建立 1976年6月3日
总部 格林福德,大伦敦,英国,英国
关键人物
产品 折叠自行车
收入 4200万英镑+(2019年)
340万英镑以上
在职员工人数
315
网站 www .brompton .com

Brompton Bicycle是位於伦敦格林福德折叠自行车的英国制造商。

Brompton折叠自行车和配件是该公司的核心产品,以其在存储时的自支撑紧凑型尺寸而闻名。折叠自行车的所有可用型号均基于相同的铰链框架和16英寸(35×349毫米)轮胎尺寸。添加,去除或替换成零件以形成许多变化。自1979年安德鲁·里奇(Andrew Ritchie)提交的原始专利以来,模块化的设计一直保持不变,小细节通过持续改进来完善。里奇(Ritchie)被授予2009年菲利普亲王设计师骑自行车的奖项

Brompton是英国最大的自行车制造商,每年生产约50,000辆自行车。该公司的自行车也可以租用。

设计

折叠四个阶段。降低马鞍的最后一步将包装锁定在一起

所有Brompton折叠自行车型号共享相同的弯曲框架,包括铰链主管,旋转后三角形,叉子和铰链手柄杆。主管和茎在所有型号中均由钢制成。后三角形和叉子是钢或钛,具体取决于型号。 2022年引入的T线具有全翼框和其他轻量级组件。钢截面是通过焊接而不是焊接连接的。车轮边缘尺寸为349毫米(13.7英寸),带有16英寸胎面直径的轮胎。车把和一些外围组件是铝。

Brompton自行车使用1200多件,其中许多特定于Brompton。

截至2022年,组合允许使用一种,两,三,四,四线版本)或六速齿轮装置选项,可作为较高或更低的齿轮作为选择。

Brompton采用了组合的后褶皱和悬架设计。在骑行过程中,主框架和后三角在提供悬架的橡胶块处相交。骑手的重量将悬架块压缩。前轮没有悬架,尽管超级灯版的钛叉提供了少量的弹簧。

公司

Kew工厂的Brompton框架零件

1976年,安德鲁·里奇(Andrew Ritchie)创立了该公司,以布罗姆普顿(Brompton)的口号命名,这是他在他的卧室工作室中可见的地标,在那里建造了第一个原型。当时他是园丁。里奇(Ritchie)获得了朋友的支持,并试图许可该设计,但五年后开始自己制造自行车设计。 1982年,Ritchie在1982年停止了生产地面,继续探索在从事其他工作时继续制造的可能性。

最终,在1986年,再次获得了朋友和以前的客户的支持,足够多地培养了更大范围的生产。凭借由朱利安·韦雷克Naim Audio的创始人)承销的银行贷款,生产重新启动了布伦特福德的铁路拱门。到1988年初,群众生产的溴包自行车再次流通。

从2002年开始,威尔·巴特勒·亚当斯(Will Butler-Adams)加入该公司(他于2008年成为董事总经理),到2013年,产量从每年的6,000人增加到约40,000辆自行车。劳动力从24增加到190。

2009年3月,布朗普顿自行车的每月营业额达到100万英镑;员工获得了鱼类和薯条的奖励。该公司在同月表示,它希望继续增长25%。通过切换到供应商来源的某些零件,并让这些供应商持有股票直到需要而不是在布罗姆普顿工厂居住的零件来部分启用。

该公司于1995年获得女王出口奖

在2010年4月21日的女王生日荣誉中,该公司在创新和国际贸易类别中获得了两个女王奖。这是Brompton第二次获得国际贸易奖,他们于1995年首次获得该奖项。公司在一年内获得其中两个奖项非常罕见。

董事总经理威尔·巴特勒·亚当斯(Will Butler-Adams)于2015年被授予大英帝国的命令。2015年7月,据报导,据报导,将公司从布伦特福德(Brentford)转移到附近的格林福德(Greenford) 。 2022年2月,从格林福德(Greenford)到阿什福德(Ashford),肯特(Kent)宣布了另一举一动。

克隆和许可

1992年,布罗姆普顿(Brompton)同意台湾的欧洲泰式(Euro-tai),允许制造布罗姆普顿自行车的许可副本,以便在东亚分发。然后成立了一家名为Neobike的合资公司来制造它们。英国的布罗普顿自行车将藉用工具和图纸,并以每个单位的特许权使用费。

到1992年中,Neobike招募了另一家折叠自行车公司Dahon的三名高级研究和开发员工,除了官方的Brompton设计外,还开始生产其他设计和副本。布伦顿与Euro-tai/Neobike的许可合同持续了大约十年,直到2002年12月31日到期。到这个时候,五名高级Neobike雇员因从Dahon窃取了商业秘密而被定罪并入狱。被“正在审查”中,亚洲建造的Brompton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 Euro-Tai和Neobike未能返回Brompton Bicycle借来的Brompton特定工具。官方许可协议到期后的一个星期,Euro-tai将其在Neobike的控制股份出售给了YTE Manufacturing,YTE Manufacturing已经涉及为Neobike生产框架的铝制供应商。

在2003年的欧元贸易展览会上,Neobike展示了Brompton的克隆(现在未经批准的),将其提供给欧洲境内的潜在经销商。然后将新与布朗普顿自行车的副本进口到荷兰,被称为“ Scoop One”和“ Astra Flex V3”。后来,Neobike对其复制自行车业务的利益转移到了一个名为Grace Gallant Enterprises的实体,该实体是在“ Flamingo”品牌下出售的。在2004年至2010年之间,将几批副本进口到欧洲市场:以“ Merc”的名义进入英国,进入比利时,并以“ Nishiki Oxford”为名。台湾制造的克隆带有型号fl-bp01-3/fl-bp01-7代表火烈鸟,“最佳说服者”,3速/7速。截至2014年,Grace-Galant继续以Flamingo和MIT品牌名称为东亚市场制作克隆。后来的克隆迭代的框架是由铝制成的,而不是原件的钢框架。

法院案件

在Brompton专利到期后,Brompton Bicycle针对Neobike/Grace Gallant的法律诉讼都是根据版权工业设计法律提出的。

2006年5月24日,在荷兰的格罗宁根民事法院举行了一项法院案件,该案件裁定Brompton折叠自行车的工业设计受版权保护。此外,Neobike提供的手册还包括Brompton用户手册中发现的这些图纸的直接副本。 Brompton Bicycle Limited诉Rijwielbedrijf Vincent Vincent Van Ellen BV裁定认为,设计具有创造性的灵活性,以超出这些选择,而不是出于功能原因而做出的选择。在布朗普顿的情况下,其中包括M型车把,弯曲的主框架管和电缆置换。其中的每一个都被认为是独特的设计决策,而另一家制造商可能会改变而不损害创建功能性折叠自行车的能力。因此,根据《荷兰版权法》第13条,这种感知的相似性很可能会引起“市场上的混乱”。Neobike没有选择上诉,Brompton自行车被赋予了将所有进口自行车销毁的权利。反对Neobike的分销商的未来进口。

2010年6月,Brompton Bicycle对未经许可的Brompton型号的进口Brompton型号进一步禁令,这次以“ Nishiki Oxford Bicycle”为名。案件的决定是因为格蕾丝·加兰特(Grace Gallant)的前任尚未在终止Eurotai/Neobike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时返回Brompton Bicycle Ltd的所有图纸和工具。

接待

Brompton折叠自行车的许多评论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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