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市镇(宾夕法尼亚州)

市政办公室标志利特斯敦,宾夕法尼亚州的自治市镇
在里面美国联邦的宾夕法尼亚州, 一个行政区(有时拼写波罗)是一个自治的市政实体,等同于镇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1]通常小于一个城市,但有类似的人口密度在其住宅区。有时被认为是“初级城市”,自治市镇通常比成熟的城市拥有更少的权力和责任。
描述
宾夕法尼亚州的所有市政当局都被归类为城市,行政管或乡镇.[2]唯一的例外是布卢姆斯堡,被州政府认可为唯一的成立镇在宾夕法尼亚州。[1]
行政区倾向于拥有更多发达的商业区和公共和商业办公大楼的集中度,包括法院房屋。自治市镇比相对乡村的乡镇更大,宽敞,更发达,这些乡镇通常具有更大的领土,甚至围绕着相关的行政区甚至相同名称。
宾夕法尼亚州有956个行政区和56个城市。[2]许多本国统治市政当局即使该州的自治市镇和乡镇法规不再适用于他们,也将其归类为自治市镇或乡镇。